2014-9-4 分布式光伏新政落地 15条措施重燃开发热
2014年9月4日,国家能源局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》,明确政府对分布式光伏的长期支持态度,并针对上述难题开出“全额上网”电站享受标杆电价、增加发电配额、允许直接售电给用户、提供优惠贷款、按月发放补贴等一系列新政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通知》还解决了分布式光伏的定义扩展问题。规定利用废弃土地、荒山荒坡、农业大棚、滩涂、鱼塘、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光伏电站,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、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(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)、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,均列入分布式光伏电站范畴。
分布式光伏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。为支持分布式光伏,发改委、能源局、国家电网、税务总局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多项法规和文件,而更高层面的国家宏观能源方针,更是自2012年以来始终都在向分布式光伏倾斜。而这次的政策可以说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全面详细,超出市场预期,一扫阻碍分布式市场启动的诸多制约,点燃了分布式光伏市场的开发热情,但是,期望越高,失望越大。尽管精确数据尚未披露,但从现有数据判断,肩负“拯救光伏制造业”重任的分布式光伏无法完成2014年新增装机目标已无悬念。这是行业的尴尬,也是政策推动者的尴尬。究其根本,目标虚高,由此衍生出的一系列刺激政策又远远领先于市场的消化能力,是“独享专宠”的分布式光伏出师不利的关键。